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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獎勵實施計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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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獎勵實施計畫
1. 臺北市政府表揚推動家庭教育工作的團體。
2. 申請資格: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,有具體事蹟且績效卓著。
3. 申請期限:114年5月9日前(郵戳為憑),寄送紙本資料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,並以電子郵件寄送電子檔。
4. 聯絡方式:電話 02-25419690 分機 605,電子郵件 ak0529@gov.taipei。

為表揚本市積極推動家庭教育工作之團體,鼓勵工作士氣提升服務效能,凡於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期間推展家庭教育工作有具體事蹟且著有績效者,均可提出申請,即日起至114年5月9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為憑)將相關資料函送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(地址:100025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6樓,收件人:曾博彥先生,電話:02- 25419690分機605),並同步將甄選資料電子檔Email至 ak0529@gov.taipei參加甄選。